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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《学乖后,我成了京城所有权贵的白月光》,大神“极道无界”将萧衍李澈作为书中的主人公。全文主要讲述了:男女主角分别是李澈,萧衍,李洵的其他,大女主,爽文,重生小说《学乖后,我成了京城所有权贵的白月光》,由新晋小说家“极道无界”所著,充满了奇幻色彩和感人瞬间,本站无弹窗干扰,欢迎阅读!本书共计15356字,1章节,更新日期为2025-11-05 01:49:47。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.com上完结。小说详情介绍:学乖后,我成了京城所有权贵的白月光
我重生在京城第一诗会。一首《望阙》惊艳四座,连前世亲手送我上路的夫君——景王李澈,
都看得目不转睛。就在他准备开口时,我“手一抖”,
满瓶浓墨尽数泼洒在那笔惊龙蛇的诗稿上。“呀!”我低呼一声,泫然欲泣,柔弱地晃了晃,
仿佛随时都要晕过去,“我……我太笨了。”武安侯世子眼疾手快地扶住我,
太傅家的公子递上雪白的帕子,而李澈,他那张素来冷峻的脸上,
第一次浮现出惊愕与……一丝他自己都未察觉的怜惜。很好。上一世,
我的才华是催我命的符。这一世,我的愚笨,将是葬送你们所有人的坟。1.“沈姑娘,
你没事吧?”扶住我的是武安侯世子萧衍,他掌心温热,透过薄薄的衣衫,几乎要将我烫伤。
我如受惊的兔子般猛地抽回手,往后退了一步,怯生生地低下头,
声音细若蚊蚋:“没、没事,是我自己不小心,污了大家的眼。
”眼泪恰到好处地在眼眶里打转,要落不落,配上我煞白的脸,任谁看了都要心生三分垂怜。
“胡说,仙子落泪,岂是凡尘能比。”递帕子的是太傅家的公子裴玉,他一身书卷气,
说起话来也文绉绉的。我接过帕子,却没有擦泪,只是紧紧攥在手心,更显得无助。
满场的公子哥儿,前世都曾是我诗会上的座上宾,他们赞我“京城第一才女”,
转头却在我被构陷时,无一人为我言语,甚至在我死后,
轻飘飘地说上一句“女子无才便是德,太过聪慧,终是祸根。”而现在,他们围着我,
嘘寒問暖,仿佛我是什么易碎的珍宝。只因为我“笨”了。我用眼角余光瞥向李澈。
他站在人群外围,没有上前半步,那双深邃的眼眸里翻涌着我看不懂的情绪。有审视,
有困惑,还有一丝……烦躁。他烦躁什么?烦躁我不再是那个能与他并肩而立,
光芒万丈的沈知微,还是烦躁我这副柔弱的样子,竟引得众星捧月?上一世,他就是这样。
他爱我的才情,又惧我的才情。他需要我为他出谋划策,巩固他储君的地位,
却又无法忍受朝堂之上,臣子们提及我时赞赏的目光。当他的皇位坐稳,我的利用价值耗尽,
便是我命丧之时。一杯毒酒,了却君王心头大患。何其可笑。“知微。”李澈终于开口了,
声音一如既往的低沉,带着不容置喙的威严,“一首诗而已,毁了便再作一首,哭哭啼啼,
成何体统?”这话一出,周围的气氛瞬间冷了下去。萧衍和裴玉脸上的怜惜都僵住了。
我抬起头,泪水终于顺着脸颊滑落,看向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惊惧和委屈,
仿佛他是什么洪水猛兽。“王爷说的是,是知微失态了。”我福了福身,声音都在发颤,
“知微……知微再也不会作诗了。”说完,我提起裙摆,在众人错愕的目光中,
头也不回地跑出了诗会。身后,是李澈愈发阴沉的脸。2.我跑了,自然是装的。
刚拐过花园的假山,我就慢下脚步,用裴玉给的帕子,慢条斯理地擦干了那几滴金贵的眼泪。
贴身侍女晚晴提着灯笼匆匆跟上来,急得不行:“小姐,您怎么就跑了?
景王殿下他……”“他怎么了?”我淡淡地问。“他脸色好难看,您不该当众顶撞他的。
”晚晴小声说,“您忘了吗?老爷还指望着您嫁入皇家,光耀门楣呢。”我父亲,
当朝丞相沈从安。一个将女儿视为棋子,用我的婚姻和才华为他铺就青云路的男人。上一世,
我便是听了他的话,收敛了与李澈之间的嫌隙,一心一意做他的贤内助。结果呢?
我沈家满门,在我死后不到半年,就被以“结党营私”的罪名,抄家流放。
父亲在流放途中便病死了,死前不知可曾后悔过,将我这颗最锋利的棋子,亲手送入了虎口。
“晚晴,”我停下脚步,看着她,“从今天起,忘了‘京城第一才女’沈知微。现在的我,
只是一个什么都做不好的笨蛋。”晚晴一脸茫然:“小姐,您说什么胡话呢?”我没再解释,
有些事,说再多也无用,做出来才有用。回到府中,父亲果然已经得到了消息,
正在书房等我。“混账东西!”我刚一踏进门,一个茶杯就擦着我的耳边飞过,摔在地上,
四分五裂,“谁让你在诗会上顶撞景王的?还说什么以后再不作诗?
你的才华是让你拿来耍小孩子脾气的吗?”我没有躲,滚烫的茶水溅在我的裙摆上,
但我连眼睛都没眨一下。我直挺挺地跪了下去,低着头,声音带着哭腔:“女儿知错。
女儿只是……只是觉得太丢人了。当着那么多人的面,毁了自己最得意的作品,
女儿一时情急,才说了胡话。”“丢人?”沈从安气得吹胡子瞪眼,“你那首《望阙》,
半阙已是绝唱!就算毁了,整个京城谁人能及?你有什么好丢人的?
”“可是……可是女儿就是觉得笨手笨脚的,什么都做不好。”我哭得更厉害了,
肩膀一抽一抽的,“父亲,女儿不想再出风头了,女儿只想安安稳稳的,求父亲成全。
”沈从安看着我,眼神里满是失望和恨铁不成钢。他大概觉得,我不过是一时受了打击,
闹脾气罢了。他挥挥手,不耐烦道:“行了,回去禁足三日,好好反省!三日后,宫中设宴,
到时候你亲自去给景王赔罪!”“是。”我顺从地磕了个头,然后由晚晴扶着,
一瘸一拐地回了院子。回到房间,我屏退左右,从妆匣的暗格里,取出一个小小的瓷瓶。
里面装着的,是我重生后,花费了巨大心力才托人从黑市上寻来的西域奇毒——“千日醉”。
无色无味,入体无踪。它不会立刻要人的命,只会如春雨润物,
悄无声息地侵入人的五脏六腑,与人体内的某些特定物质相结合,日积月累,
最终在某一个特定的时刻,彻底爆发。上一世,李澈就是用类似的毒药,了结了我。这一世,
我要让他们,一个个地,都尝尝这滋味。而下毒的引子,
便是他们每个人最喜爱、最离不开的东西。比如,我那好父亲最爱的,
由顶级的雨前龙井和晨间露水烹煮的香茗。我捻起一小撮几乎看不见的粉末,
弹入晚晴刚刚为我准备好的,要送到书房去的宵夜茶点中。父亲,这第一份大礼,
女儿为您献上。您可要,好好享用啊。3.禁足三日,我乐得清闲。
每日里除了捣鼓我的那些“花花草草”,便是练习如何把一首简单的曲子弹得错漏百出,
如何把一盘稳赢的棋下得一败涂地。晚晴看着我把好好的古琴弹得跟锯木头似的,
愁得都快掉头发了。“小姐,您这到底是怎么了?您以前的琴技,
连宫里的乐师都自愧不如啊。”我“苦恼”地皱着眉,按着一根断掉的琴弦:“我也不知道,
就是感觉,怎么都弹不好。晚晴,我是不是很笨?”晚晴欲言又止,
最终只能叹着气去给我找新的琴弦。我看着她离去的背影,嘴角勾起一抹冷笑。笨?上一世,
我十三岁能赋诗,十五岁棋艺冠绝京城,十七岁一曲《凤求凰》引得百鸟朝凤。可这些,
除了给我带来“才女”的虚名和男人们的忌惮之外,还带来了什么?什么都没有。
反倒是我现在这副“笨拙”的样子,更能引人怜爱。三日后,宫宴。
我穿着一身素雅的浅碧色长裙,未施粉黛,只在发间簪了一朵小小的白色珠花,
看起来清丽又无害。父亲领着我,在宴会上四处周旋。不少人上来同我搭话,
言语间都带着几分小心翼翼的试探,仿佛在确认我是否真的如传闻中那样,
因一首诗受了打击,从此一蹶不振。我都报以羞涩而腼腆的微笑,问起诗词,
我便摇头说“不懂”,问起歌赋,我便垂眸说“不精”。渐渐地,那些探寻的目光,
都变成了同情和惋惜。“可惜了,沈相家的千金,曾经何等惊才绝艳,
如今竟变成了这副模样。”“听说是被景王殿下当众呵斥,伤了心了。”“哎,
到底还是个小姑娘,脸皮薄。”我听着这些议论,心中毫无波澜。我要的,就是这个效果。
宴会过半,父亲终于领着我走到了李澈面前。“臣,参见景王殿下。
”李澈正在与几位同僚说话,闻言转过身来,目光落在我身上。
他今日穿了一身玄色金龙纹常服,更衬得他面容冷峻,气势逼人。我不敢看他,
立刻跪了下去,声音发颤:“知微……知微给王爷请罪。那日诗会,是知微失仪,
冲撞了王爷,请王爷责罚。”李澈没有立刻叫我起来。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,沉默了许久。
那目光像是要将我洞穿,看得我几乎以为他发现了什么。就在我快要撑不住的时候,
他才缓缓开口:“起来吧。”我松了口气,由父亲扶着站起身。“本王听说,你病了?
”他又问。我愣了一下,随即反应过来,他指的是我“才气尽失”的事。我低下头,
小声说:“回王爷,知微没有生病,只是……只是觉得自己以前太过张扬,不懂藏拙,
如今学乖了些。”“学乖了?”李澈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,嘴角噙着一抹讥讽的笑意,
“沈知微,你也会学乖?”我攥紧了袖中的手,指甲几乎要嵌进肉里。但我脸上,
依旧是那副惶恐不安的表情:“王爷教训的是,知微愚钝。”李澈盯着我看了半晌,
忽然伸手,捏住了我的下巴,强迫我抬起头。他的手指冰冷,带着一股不容抗拒的力道。
“抬起头来,看着本王。”我被迫与他对视,眼中迅速蓄满了泪水,
身体因为害怕而微微颤抖。“沈知微,你最好是真的学乖了。”他一字一句地说,眼神阴鸷,
“别在本王面前,耍什么花样。”4.李澈说完,便松开手,转身走了。仿佛多看我一眼,
都觉得厌烦。父亲在一旁,脸色尴尬又难看。周围的宾客们,看着我的眼神更是充满了同情。
曾经天造地设的一对,如今看来,景王殿下对这位沈家大小姐,竟是厌恶至此。我垂着头,
完美地扮演着一个被心上人当众羞辱后,伤心欲绝的小可怜。只有我自己知道,
在李澈捏住我下巴的那一刻,我袖中的指尖,已经悄无声息地,将一点“千日醉”的药粉,
抹在了他玄色常服的袖口上。他有洁癖,宴会结束后,回府第一件事,必然是沐浴更衣。
而这药粉,遇水则融,融于水中,再透过皮肤渗入,神不知,鬼不觉。李澈,你让我学乖。
我自然会乖乖的,送你下地狱。这场宫宴,对我而言,可谓是收获颇丰。
不仅成功地在京城权贵圈里,将自己“笨拙无害”的形象深入人心,
还顺手给李澈下了第一道“开胃菜”。宴会结束后,武安侯世子萧衍,特意在宫门口等我。
“沈姑娘。”他走上前来,手里拿着一件白狐裘披风,“夜深了,风大,别着凉。
”萧衍是武安侯的独子,镇守北疆的大将军,为人爽朗,不拘小节。上一世,
他曾是李澈最得力的左膀右臂,在我沈家倒台一事上,他也“功不可没”。
我看着他递过来的披风,没有接,反而后退了一步,怯生生地说:“多谢世子,
只是男女有别,这不合规矩。”“什么规矩不规矩的!”萧衍不以为意地笑了笑,
不由分说地将披风披在了我身上,“本世子看你顺眼,送你件衣服怎么了?
你要是觉得过意不去,改日请我喝酒便是!”他身上带着一股硝烟和烈酒混合的阳刚气息,
离得近了,有些呛人。我微微蹙了蹙眉,拉紧了身上的披风,低声道:“那……多谢世子了。
”“这就对了嘛!”萧衍满意地拍了拍手,“我送你回府。”我没有拒绝。回府的路上,
萧衍一直在找话题同我聊天,说的都是些军营里的趣事。我只是安静地听着,
偶尔附和一两句,全程扮演着一个害羞又不知所措的小姑娘。到了丞相府门口,
我将披风取下,还给他。“多谢世子,披风很暖和。”“送你了,一个大男人,
还能缺件披风?”萧衍摆摆手,翻身上马,对我爽朗一笑,“沈姑娘,咱们后会有期!
”说完,他便策马离去,消失在夜色中。我看着他离去的方向,眼神一点点冷了下来。
晚晴在一旁小声嘀咕:“小姐,这武安侯世子,看着倒是个直爽的人,就是太粗鲁了些。
”我没说话,转身进了府门。直爽?粗鲁?那不过是表象。能年纪轻轻就执掌兵权,
在吃人不吐骨头的军营和朝堂上站稳脚跟的人,怎么可能是个头脑简单的莽夫。
他之所以在我面前表现得如此,不过是觉得我“笨”,好拿捏罢了。他们都一样。回到房间,
我将那件沾染了萧衍气息的白狐裘披风,扔进了火盆里。火苗瞬间窜起,
将那华贵的皮毛吞噬。萧衍,你爱喝酒,对吧?那我便为你,寻一坛绝世佳酿。保证让你,
喝了就再也忘不掉。5.接下来的日子,我彻底坐实了自己“笨美人”的名头。
太傅夫人请我去府上赏花,席间让我弹奏一曲,我不是指法错乱,就是勾断琴弦,
一首完整的曲子都弹不下来。皇后娘娘在御花园设宴,让各家贵女们对弈,
我拿着棋子想了半天,最后走出一步堪称“自寻死路”的棋,引得众人啼笑皆非。渐渐地,
大家也都习惯了。提起丞相府的沈知微,不再是那个光芒四射的才女,而是一个美则美矣,
却没什么脑子,甚至有些呆呆的“花瓶”。惋惜者有之,嘲笑者有之,但更多的人,
是对我放下了戒心。一个毫无威胁力的美丽废物,谁会在意呢?而我的那些“爱慕者”们,
却愈发地多了起来。萧衍隔三差五地就往我们府上跑,送来的东西五花八门,
从北疆的野味到西域的宝石,应有尽有。裴玉则更含蓄些,他时常会托人送来一些古籍孤本,
或是亲手抄录的诗集,还附上信件,信里从不谈情说爱,只与我探讨一些风花雪月。
就连当初对我冷言冷语的李澈,也开始频繁地“偶遇”我。有时是在寺庙,有时是在茶楼,
有时是在京郊的别院。他不再对我恶言相向,只是用一种复杂的眼神看着我,
偶尔会问一些不痛不痒的问题。“最近在看什么书?”“身体好些了吗?”“怎么又瘦了?
”我每次都表现得对他又敬又怕,回答得小心翼翼,能少说一个字,绝不多说半句。
他越是这样,我便越是疏远。我知道,男人就是这样。你光芒万丈时,
他觉得你刺眼;等你变得黯淡无光,柔弱可欺,他又会觉得你楚楚可怜,
激起他那点可悲的保护欲和征服欲。李澈,尤其如此。他需要一个依附他、仰望他,
能满足他大男子主义的女人。上一世,我不是。这一世,我偏要扮演成他最喜欢的样子。
这日,萧衍又来了,还带来了一坛据说是从宫里御酒坊偷出来的“百花酿”。“知微,
尝尝这个!这可是用一百种花瓣和天山雪水酿的,等闲人可喝不到!
”他献宝似的将酒坛子递给我。我装作很惊喜的样子,接了过来,打开闻了闻。“好香啊。
”“香吧!走,我带你去个好地方,咱们边赏景边喝酒!”萧衍不由分说地拉着我,
一路去了京郊的别院。正是初秋,漫山遍野的枫叶红得像火一样,煞是好看。
萧衍在亭子里摆上酒菜,亲自给我倒了一杯酒。“来,尝尝。”我端起酒杯,却没有喝,
只是看着他,轻声说:“世子,我酒量不好,喝一杯就会醉的。”“醉了怕什么?有我呢!
”萧衍拍着胸脯保证,“醉了我送你回去,保证不让任何人欺负你!”我咬着唇,
似乎有些犹豫,最终还是抵不过他的热情,小小地抿了一口。辛辣的酒液滑入喉咙,
激起一阵灼热。我立刻被呛得咳嗽起来,眼泪都出来了。“咳咳……好辣……”萧衍见状,
哈哈大笑:“你这也太不能喝了!跟小猫似的。”他笑着,仰头将自己杯中的酒一饮而尽,
又满上了一杯。我看着他喝酒的样子,垂下的眼眸里,闪过一丝冰冷的杀意。这“百花酿”,
确实是好酒。只可惜,在来的路上,我已经神不知鬼不觉地,在酒坛的封口处,
抹上了一味产自南疆的“腐骨草”的汁液。腐骨草,本身无毒。但它的汁液一旦与烈酒混合,
再经过人体的温养,就会慢慢变成一种能腐蚀人筋骨的剧毒。中毒者初期不会有任何感觉,
只会觉得筋骨愈发强健,力气也变大了。这对于一个武将来说,无疑是天大的好事。萧衍,
你会很喜欢这份礼物的。你会变得越来越强大,直到有一天,你的骨头会像朽木一样,
一寸寸地,从里到外,彻底烂掉。6.跟萧衍喝完酒,我“不胜酒力”,被他送回了府。
一进门,就看到李澈坐在我院子的石凳上,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。
晚晴战战兢兢地站在一旁,连大气都不敢喘。“殿下……”我吓了一跳,
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,身上淡淡的酒气也随之散开。李澈的鼻子动了动,眉头皱得更紧了。
“你喝酒了?”“我……我没有……”我心虚地低下头。“跟谁?”他站起身,
一步步向我逼近。他高大的身影笼罩下来,带着一股迫人的压力,让我几乎喘不过气。
“是……是武安侯世子……”我小声回答。“萧衍?”李澈冷笑一声,“沈知微,
你长本事了,现在连武安侯世子都勾搭上了?”他的话像淬了毒的刀子,狠狠扎进我心里。
勾搭?上一世,我为了避嫌,除了他,几乎不与任何外男接触,最后换来了什么?
“我没有……”我红了眼眶,倔强地看着他,“世子只是……只是看我心情不好,
带我出去散散心。”“散心需要喝酒?”李澈根本不信,他伸手抓住我的手腕,
力道大得几乎要将我的骨头捏碎,“你知不知道你一个未出阁的女子,与外男单独饮酒,
传出去会是什么下场?”“我知道。”我被他捏得生疼,眼泪不争气地掉了下来,
“可是王爷,这与你何干?”“与我何干?”李澈像是被我的话刺痛了,眼神瞬间变得狠戾,
“沈知微,你别忘了,你我之间,早有婚约!”我愣住了。婚约?是了,我差点忘了。
这一世,我和他那道由先帝亲赐的婚约,还未解除。上一世,也是在差不多的时间,
他为了迎娶对他更有助力的兵部尚书之女,亲自上门,求我父亲解除了婚约。
我当时为了保全他的颜面,主动揽下了所有不是,说是自己德行有亏,配不上景王殿下。
京城人人嘲笑我,笑我是被抛弃的怨妇。我看着他,忽然笑了,眼泪却流得更凶。
“王爷说的是,知微忘了。”我挣开他的手,踉跄着后退了几步,对他福了福身,
“既然如此,那知微以后,一定谨言慎行,绝不再给王爷丢脸。”说完,我转身跑进了房间,
“砰”地一声关上了门。我背靠着门板,缓缓滑落在地。门外,是死一般的寂静。许久,
才传来李澈带着一丝懊恼和烦躁的声音:“沈知微,开门!”我没理他。“本王让你开门!
”我依旧不理。他又在门外站了许久,最终,我听到他离去的脚步声。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,
擦干了脸上的泪水。李澈,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?为什么这一世的我,不再像从前那样,
对你痴心一片,百依百順?为什么我宁愿跟别的男人喝酒,也不愿多看你一眼?别急。游戏,
才刚刚开始。你会慢慢地,重新“爱”上我。然后,在你爱得最深的时候,我再亲手,
将你推入万劫不复的深渊。7.自那日之后,李澈来我府上更勤了。他不再是“偶遇”,
而是正大光明地,以“未婚夫”的身份登门拜访。父亲自然是乐见其成,
恨不得日日将我打包送到景王府去。李澈每次来,都会带一些小玩意儿。有时是精致的珠钗,
有时是新奇的话本,有时是一只通体雪白的波斯猫。他似乎是在……讨好我。
他在弥补那日对我的恶劣态度。我对他送的东西,照单全收,
但人依旧是那副冷淡疏离的样子。他和我说话,我便应着。他约我出门,我便跟着。
但我从不主动开口,也从不与他有任何亲近的举动,像一个没有感情的木偶。他几次三番,
都想与我缓和关系,但都无功而返,往往是乘兴而来,败兴而归。
我能感觉到他的不耐和烦躁,但他又强压着火气,对我无可奈何。这种感觉,
一定很不好受吧,李澈?就像上一世,我满心欢喜地为你洗手作羹汤,
你却永远都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,吝于给我一个好脸色。现在,风水轮流转了。这日,
裴玉托人送来一幅画,是前朝画圣吴道子的真迹《送子天王图》。这可是无价之宝。
晚晴捧着画轴,手都在抖:“小姐,这……这也太贵重了!
太傅公子他……”我淡淡地瞥了一眼,道:“收起来吧。”“就……就这么收起来?
”晚晴不敢相信,“小姐,您不打开看看吗?”“一幅画而已,有什么好看的。
”我语气平淡,仿佛那不是什么稀世珍宝,而是一张废纸。我当然知道这幅画的价值。
我也知道,裴玉送我这幅画,是在向我表明心迹。裴家是百年望族,书香门第,
在朝中自成一派,是李澈极力想要拉拢的对象。上一世,裴家一直保持中立,直到最后,
才倒向了李澈的对家——齐王。而这一世……我看着那幅画轴,嘴角微微上扬。裴玉,
清高自傲的太傅公子,最爱惜的,便是自己的名声和家族的荣誉。若是我,将这幅画,
“不小心”地,送到齐王的手上,再“不经意”地,让李澈知道。会怎么样呢?
8.我很快就找到了机会。齐王妃在府中设宴,邀请京中各家贵女前去赏菊。
我自然也在受邀之列。出发前,我特意将那幅《送子天王图》带上了。晚晴不解:“小姐,
您带这画去做什么?”我笑了笑:“自然是……物归原主。”晚晴更糊涂了。到了齐王府,
我寻了个借口,避开众人,独自一人在花园里闲逛。我知道,齐王李洵,每日午后,
都有在花园凉亭里小憩的习惯。果不其然,我刚走到凉亭附近,就看到了那个明黄色的人影。
李洵生得比李澈要温和许多,脸上总是带着三分笑意,看起来像个与世无争的富贵闲人。
但只有我知道,这张温和的面具下,藏着怎样一颗不输于李澈的野心。上一世,
他与李澈斗得你死我活,最后棋差一招,满盘皆输。我走上前,对着他福了福身。
“知微见过齐王殿下。”李洵看到我,似乎有些意外,随即温和地笑了笑:“是沈姑娘,
不必多礼。”他示意我坐下,又亲自为我倒了一杯茶。“早就听闻沈姑娘大名,今日一见,
果然名不虚传。”我低下头,羞涩道:“王爷谬赞了。”我们闲聊了几句,我假装无意地,
将带来的画轴放在了石桌上。李洵的目光立刻被吸引了过去。
“这是……”“是……是家父收藏的一幅旧画。”我小声说,“听闻王爷雅好此道,
知微便自作主张,将它带来,想请王爷品鉴一二。”李洵眼中的兴趣更浓了。
他小心翼翼地打开画轴,当《送子天王图》的全貌展现在他眼前时,他激动得手都开始发抖。
“真迹!这竟是吴道子的真迹!”他看向我,眼神灼热,“沈姑娘,此等宝物,
你……”“宝物赠英雄。”我看着他,意有所指地说道,“知微一介女流,不懂丹青,
这画放在我这里,不过是明珠蒙尘。若是王爷喜欢,知微便将它赠予王爷。”李洵愣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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