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为救白月光抽干我的血我是沈执身边最温顺的金丝雀,跟了他五年。他喜欢我笑,
我就天天笑,哪怕他身边从不缺新人。所有人都说我没脾气,连正牌女友宋薇掌掴我,
我都笑着认错。直到宋薇需要大量输血,而我是唯一匹配的 Rh 阴性血。
沈执亲手抽干我的血,说:微微身体弱,你忍一忍。我笑着点头,
然后在他怀里慢慢停止呼吸。他忽然发现,这五年我对他笑时,眼底从来没有光。
---水龙头好像有点没关紧,一滴,一滴,冰凉地砸在盥洗池的不锈钢表面上,
那声音在过分安静的洗手间里被放得很大。林晚对着镜子,仔仔细细地擦拭着嘴角。
那里破了一小块皮,微微肿着,泛着血丝。她用蘸了冷水的湿毛巾轻轻按上去,
刺痛感让她几不可察地蹙了下眉,但很快,那点蹙起的纹路就被她用手指一点点抚平了。
镜子里的脸,苍白,瘦削,但无疑是美的,一种缺乏生气的、精致易碎的美。
她看着镜中的自己,然后,唇角开始慢慢往上牵拉,形成一个标准的、弧度恰到好处的笑容。
先是右边嘴角上扬,然后左边跟上,露出一点点洁白的牙齿。她练习过无数次,
怎样笑才能看起来最温顺,最无害,最让沈执觉得舒心。他喜欢她笑。所以这五年,
她每天都在笑。从他把她从那个泥泞不堪的境地里捞出来的那一天起。收拾停当,
确认脸上再看不出一丝异样,只有那个无可挑剔的笑容挂在脸上,林晚才转身走出洗手间。
高跟鞋踩在光可鉴人的大理石地板上,发出清脆的声响,
一路将她引向别墅那间宽敞得能容纳数十人狂欢的客厅。
空气中还弥漫着昨夜残留的烟酒气和高级香水的混合味道,有些呛人。
几个佣人正在低头默默收拾着狼藉的杯盏。沈执已经坐在了餐桌的主位上,
面前摊开着财经报纸,手边是一杯冒着热气的黑咖啡。他穿着剪裁精良的深灰色衬衫,
袖口随意挽起,露出一截劲瘦的手腕和名贵的腕表。晨光透过巨大的落地窗洒进来,
在他周身勾勒出一圈冷硬的光晕。这个男人,连头发丝都透着精致的掌控欲和疏离感。
林晚走过去,在他右手边的位置安静坐下,立刻有佣人为她摆上早餐。执哥。她开口,
声音带着刚起床不久的一点软糯,脸上的笑容又加深了些,
像一朵在晨雾中悄然绽开的、没有香味的花。沈执从报纸上抬起眼皮,目光在她脸上扫过,
没有任何停留,又落回了报纸上,只淡淡地嗯了一声。餐厅里很安静,
只有报纸翻动的轻微哗啦声和餐具偶尔碰撞的声响。昨晚玩得开心吗?他随口问,
语气平淡得像在问今天天气如何。林晚拿起银质小勺,轻轻搅动着碗里的燕麦粥,
笑容不变:开心呀。李少带来的那个法国酒庄的红酒味道很好,
王总他们打牌的样子也很有趣。她顿了顿,像是想起什么,补充道,
语气轻松得像是在分享一个无足轻重的小趣闻:后来宋薇姐来了,我们还聊了会儿天呢。
沈执翻报纸的手几不可察地顿了一下,但也仅仅是一下。他没问她们聊了什么,
也没问宋薇为什么会来,
更没问林晚嘴角那几乎看不见的、被厚重粉底仔细遮盖过的细微红肿。他不在乎。或者说,
他默许。宋薇是他母亲钦定的正牌女友,家世优越,和沈家门当户对。
她偶尔会以女主人的姿态出现在林晚面前,宣示主权,偶尔的敲打和教训,
只要不过分,沈执从来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在他眼里,林晚是他养在笼子里的一只雀儿,
漂亮,温顺,会讨他欢心,这就够了。雀儿不需要有情绪,不需要有委屈,
只需要在他需要的时候,乖巧地歌唱,展露笑颜。林晚也深知这一点。所以她从不抱怨,
从不诉苦,永远笑容以对。就像现在,她小口小口地喝着粥,眉眼弯弯,
仿佛昨夜被宋薇堵在洗手间外走廊上,那带着羞辱意味的、火辣辣的一巴掌,
以及那些刺耳的警告言语,都只是她做的一个无关紧要的梦。饭后,沈执起身,
助理立刻拿着西装外套上前。他一边伸手穿外套,一边像是忽然想起,
对林晚说:下午陪我去趟马场。好呀。林晚应着,走到玄关,
帮他理了理衬衫的领口,动作自然熟练。他低头看着她近在咫尺的脸,
那张永远带着温顺笑意的脸,伸出手,指尖在她光滑的脸颊上轻轻摩挲了一下,触感微凉。
然后,他俯身,在她额头上印下一个吻。没有情欲,更像是一种对所有物的确认和嘉奖。
林晚依旧笑着,仰头承受了这个吻,眼底平静无波。送走沈执,偌大的别墅瞬间空寂下来。
林晚脸上的笑容一点点淡去,最后只剩下唇角一丝习惯性的、僵硬的弧度。她走到落地窗前,
看着那辆黑色的劳斯莱斯幻影驶出庭院,消失在林荫道的尽头。阳光有些刺眼,
她微微眯起了眼睛。五年了。她跟在沈执身边,整整五年。十九岁那年,她父亲赌债高筑,
被逼跳楼,讨债的人要把她卖到最肮脏的地方去还钱。是沈执如同天神般出现,
替她还清了所有债务,给了她一个安身之所,虽然代价是她这个人,她的自由,她的一切。
她记得他当时捏着她的下巴,审视货物般打量她,说:跟着我,要听话。我喜欢看你笑。
于是她就笑了。尽管那时她害怕得浑身发抖,心里一片冰凉。这五年,
她住着金碧辉煌的牢笼,穿着绫罗绸缎,吃着山珍海味,沈执在物质上从未亏待她。
他心情好的时候,也会带她出入一些场合,向别人介绍这是林晚。
他喜欢她挽着他的手臂,依偎在他身边,脸上挂着温顺依赖的笑容。她做得很好。
好到所有人都说,沈执身边那个林晚,是个没脾气的瓷娃娃,空有一张漂亮脸蛋。
好到连沈执或许都忘了,她也会痛。下午的马场阳光正好,绿草如茵。
沈执骑着一匹纯黑色的弗里斯兰,马匹高大神骏,他骑术精湛,人与马仿佛融为一体,
在跑道上驰骋,吸引了不少目光。林晚穿着合身的骑装,坐在场边的白色阳伞下,
手里捧着一杯冰饮,目光追随着沈执的身影,脸上适时地流露出恰到好处的欣赏和依赖。
几个同样来玩马的富家子弟坐在不远处,目光时不时地瞟向林晚,
带着毫不掩饰的打量和某种暧昧的意味。啧,沈少这只金丝雀,养得是真好。
一个穿着亮黄色骑装的年轻女人撇撇嘴,声音不大不小,刚好能飘进林晚耳朵里,
五年了吧?还挺长情。她旁边的男人嗤笑一声:长情?宋薇姐昨天不是才去找过她?
听说场面不太好看。不过这位也是厉害,挨了打还能笑得跟没事人一样,这涵养功夫,
我等自愧不如啊。不然呢?真当沈少会为她跟宋家翻脸?不过是玩物罢了,
识趣点才能待得久。那些话语像细密的针,扎在皮肤上,不致命,却尖锐地疼。
林晚端着杯子的手指微微收紧,指节有些泛白。但她脸上的笑容没有丝毫变化,
甚至端起杯子,从容地喝了一口冰饮,仿佛那些议论与她毫无关系。沈执骑着马慢跑过来,
额角有细密的汗珠。林晚立刻站起身,拿着准备好的毛巾和冰水迎上去。执哥,累不累?
她踮起脚尖,用毛巾替他擦拭额角的汗,声音温柔得能滴出水来。沈执享受着她的服务,
目光掠过不远处那几个窃窃私语的人,那几人立刻噤声,赔着笑脸转过头去。他低头看林晚,
她仰着脸,阳光照在她脸上,皮肤白皙得近乎透明,那双总是含着笑意的眼睛,
清澈得像一汪水,却奇怪地,让人看不清深处有什么。他接过水喝了一口,
随口问:刚才他们在说什么?林晚接过他喝完的水瓶,笑容温软:没什么呀,
在夸你的马好呢。沈执挑了挑眉,没再追问。他喜欢她的识趣,从不搬弄是非。就在这时,
一阵急促的手机铃声打破了这短暂的宁静。是沈执的手机。他接起电话,听了几句,
脸色骤然一变。你说什么?薇薇怎么了?!……车祸?……在哪个医院?……我马上过来!
他挂断电话,看也没看林晚一眼,大步朝场外走去,脚步是前所未有的慌乱。
林晚站在原地,手里还捏着那条替他擦过汗的毛巾。
毛巾上还残留着他常用的雪松香水的味道,混合着马场青草和尘土的气息。阳光依旧明媚,
她却觉得有点冷。宋薇出车祸了,据说伤得很重,失血过多。消息很快传开,
沈执一连几天都守在医院,再也没有回过别墅。林晚的生活似乎并没有什么变化,
她依旧每天待在别墅里,吃饭,睡觉,看书,看电视,对每一个佣人微笑。
只是别墅里的气氛,无形中压抑了许多。直到第四天傍晚,沈执回来了。
他看起来憔悴了很多,眼下有着浓重的青黑,衬衫皱巴巴的,
身上带着一股医院消毒水和烟草混合的味道。林晚像往常一样,微笑着迎上去:执哥,
你回来了?吃饭了吗?我让厨房……林晚。沈执打断她,声音沙哑,
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决绝,收拾一下,跟我去医院。林晚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,
但很快恢复如常:去医院?执哥,你哪里不舒服吗?是薇薇。沈执盯着她,
眼神是她从未见过的复杂,有焦灼,有疲惫,还有一丝……她看不懂的沉郁,她需要输血,
大量的 Rh 阴性血。林晚的心,猛地一沉。Rh 阴性血,俗称熊猫血,非常稀有。
而她,就是。她看着沈执,脸上的笑容终于有些维持不住,声音微微发颤:所……所以呢?
沈执上前一步,抓住她的手腕,力道大得让她骨头生疼。他的目光像两把烧红的烙铁,
紧紧锁住她:医院血库告急,临时调集不到那么多。林晚,现在只有你能救她。
他的语气,不是请求,是命令。林晚的脸色一点点白了下去,像被抽干了血液的宣纸。
她张了张嘴,想说什么,喉咙却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,发不出任何声音。五年。
她跟了他五年,在他身边笑靥如花五年,温顺懂事五年。换来的,
是在他的心上人生命垂危时,被毫不犹豫地推出去,当做救命的血袋。她……她需要多少?
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在问,轻飘飘的,没有着力点。沈执的喉结滚动了一下,
避开了她的视线,声音低沉而冷酷:可能需要很多。薇薇她……身体弱,失血太严重了。
他顿了顿,像是为了说服她,也像是为了说服自己,补充了一句,
那句让林晚此后无数个瞬间回想起来,都觉得心脏被瞬间碾碎的话——你忍一忍。
你忍一忍。多么轻描淡写的三个字。仿佛他要她忍受的,只是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不适,
而不是可能被抽干生命源泉的致命风险。林晚看着他紧抿的薄唇,
看着他因为宋薇而焦灼担忧的眉眼,看着他抓住自己手腕的、骨节分明的手——这双手,
曾温柔地抚摸过她的头发,也曾冷酷地签下决定她命运的文件,如今,
要亲自将她送上可能无法回头的路。她忽然觉得有些可笑。
五脏六腑都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攥住,扭曲着,疼痛着,几乎要让她喘不过气。
那股腥甜的铁锈味又一次涌上喉咙,她拼命地咽了下去。然后,在沈执沉郁的目光注视下,
她慢慢地,慢慢地,扬起了唇角。露出了一个和过去五年里,没有任何区别的,温顺的,
乖巧的,甚至带着一点安抚意味的笑容。好呀。她听到自己这样说,
声音轻柔得像是一片羽毛。我们走吧,执哥,别让宋薇姐等急了。……医院的走廊,
长得仿佛没有尽头。消毒水的味道浓烈得刺鼻,冰冷的光线从头顶倾泻下来,
照得一切无所遁形。输血科的医生看着林晚过于苍白瘦弱的脸色,
又看了看她身旁气场强大、面色冷峻的沈执,犹豫着开口:沈先生,
这位小姐的身体状况看起来……一次性抽取大量血液,可能会有风险,甚至……抽。
沈执没有任何犹豫,声音冷硬如铁,确保宋薇万无一失。医生叹了口气,不再多说,
准备器械。粗长的针头,在冷光灯下闪着寒光。林晚躺在冰冷的采血床上,
能清晰地感觉到那针头刺破皮肤,钻进血管的触感,带着一种钝重的疼。
血液顺着透明的软管,汩汩地流出她的身体,流入那个密封的血袋。一开始,是凉的,
仿佛有冰冷的蛇顺着血管在游走。渐渐地,身体开始发冷,一种从骨头缝里透出来的冷意,
蔓延至四肢百骸。她控制不住地开始微微颤抖,牙齿轻轻打颤。视线开始变得模糊,
耳边嗡嗡作响,世界的声音仿佛隔着一层厚厚的毛玻璃。她偏过头,看向站在床边的沈执。
他背对着她,面朝着窗外沉沉的夜色,只留给她一个冷漠僵硬的背影。他的全部注意力,
显然都在隔壁手术室里,那个生死未卜的宋薇身上。他甚至,没有回头看她一眼。
血袋换了一个,又一个。林晚感觉自己的身体越来越轻,越来越空,
像是一个被戳破了的气球,所有的力气,所有的温度,都随着那些鲜红的液体,
一点点流逝殆尽。意识开始涣散,像水面上的浮萍,聚拢又散开。
许多破碎的画面在她眼前闪过。十九岁那年,沈执向她伸出手,身后是万丈阳光,
她以为那是救赎。二十岁生日,他送她一条钻石项链,亲手为她戴上,在她耳边说乖。
二十二岁,她第一次被宋薇当众刁难,他事后只是淡淡地说别惹她。这五年的每一天,
每一个她对他展露的笑颜,每一次她将委屈和苦涩默默咽回肚里的瞬间……原来,
金丝雀养得再久,也终究只是雀儿。在主人的心头肉面前,是可以随时被牺牲掉的玩意儿。
冷。好冷啊。比父亲跳楼后,那些讨债的人把她关在阴冷潮湿的地下室里时,还要冷。
她的嘴唇已经失去了所有血色,脸色白得像纸,呼吸变得微弱而急促。
医生看着监测仪器上不断下降的数值,额头上沁出了冷汗,再次开口:沈先生,
不能再抽了!这位小姐已经到极限了,再抽下去会出人命的!沈执猛地转过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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